我所帮助财税托管的客户顺利完成“营改增”过渡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
    北京市国税局的基层税务所自2012年8月起才部分发放短信通知,组织纳税人进行培训学习,开始税种核定等工作。
    作为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的税务师事务所,我所的税务专家及时掌握的“营改增”的政策精神,把握了具体的文件规定,并于2012年6月6日参加了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举办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主讲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辅导大会”。
    拿到第一手的资料后,我所立即开始对“财税托管”的客户进行讲谈,对其所适用的政策规定进行讲解,对比分析客户在“营改增”前后的税收变化,并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区别加以分析,以便客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对于“营改增”后直接税负予以增加的客户,我们利用“营改增”后政策变化结合会计制度及其他税种规定,帮其统筹安排,合理减轻客户整体税负。2012年6月至7月期间,我所“财税托管”的客户已经重点了解掌握了与自身相关的政策变化,只等基层税务所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但由于时间紧迫,涉及纳税人很多,基层税务机关一片繁忙,税务人员也只能摸石头过河,做一步看一步,不能一一解答纳税人的各种疑问。这对于对税收工作不甚了解的企业来说,具体何时应该如何办理哪项手续,就更是难上加难。对于我所“财税托管”的客户,我们均派专门税务助理代表企业到基层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税种核定,申领税控器,票种核定等相关手续。做好资料交接手续,并将具体操作程序详细告知给客户,消除了客户对于不能及时了解具体政策通知而导致违法违规的可能。
    通过我所税务专家对于政策文件及时掌握,通过项目负责人与客户耐心详尽的沟通,通过税务助理人员辛勤的工作,帮助客户顺利的完成了“营改增”过渡,既消除了客户因为政策改革而引起恐慌心理,节省客户的时间,及时完成各项手续保证客户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我所对于“营改增”的政策熟悉,与基层税务机关良好沟通,也保证了客户与税务机关的和谐关系,为税务机关人员工作减轻负担。

139105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