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兼职收入、连载作品稿酬所得的个税怎么交?

 

    问:个人临时为一家公司提供兼职提供设计服务,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在某报刊上连载一个漫画作品,分多次取得收入,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139105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