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大变化!

 

    2017年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最大的变化: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布后,由习大大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明确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虽然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至今并未再重新公布修改后的版本,但是主席令那是相当有效的。

    下面口袋喵来给各位小伙伴讲讲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需要各位老板、财务或者相关办事人员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首先,企业要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而不能将捐赠款或物直接交予受赠者。(依据北京市国税局的问题解答,在北京市范围,企业通过乡镇政府的捐赠支出,也可以作为公益性捐赠)

    第二,捐赠用于公益事业。

    在实务中,确定是否公益事业,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捐赠协议和其他一些捐赠文件。如果企业从网站或公众号进行捐赠,也可以将捐赠事项的截图保存。

    比如口袋喵给留守儿童小强汇了1000元钱,这就不属于我们税法所说的公益性捐赠,如果口袋喵将钱汇给了青少年基金会,再由青少年基金会转交给小强,这就符合了税法所说的公益性捐赠的条件了。

 

    也就是说将钱物直接赠与其他个人或者受益单位,不管是否用于公益事业,都不属于税法上所说的公益性捐赠。

    二、公益性社会团体有哪些?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

    也就是说通过审批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会列入当年的政府部门公布的名单中。具体想知道您捐赠的社会团体是不是在名单中呢?
打开百度搜索,查找“公益性社会团体 名单”,点击进到网页,然后用ctrl+F查找一下您想找的公益性团体的名称。是不是很方便呀~~

    三、公益性捐赠要取得什么凭据呢?

    小伙伴们都知道要发票,但是公益性捐赠是免税的,所以不开发票,那咋入账呢?

    有一种凭据叫《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具体相貌各地略有区别,以北京为例:

    四、税前扣除的额度是多少?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额度分全额扣除和限额扣除两种。

    全额扣除:例如《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可以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单独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

    限额扣除:除了上述全额扣除,其余都是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1)限多少:企业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的12%。例如:2017年哆啦公司的利润总额是100万元,已经扣除了当年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则2017年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是12万元(100万元×12%)。

    (2)超了的怎么办呢?
    那超额的3万元怎么处理呢?这就是今年的新变化啦!!!!超额的3万元,可以结转到2018年税前扣除。

    假如哆啦公司2018年经营不佳,发生亏损,当年也没有再进行捐赠,则2018年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为0,这3万元还可以结转到2019年税前扣除。

    如果2019年到2020年,哆啦公司一直经营亏损,利润总额为负数,则这3万元不可以继续结转了。因为文件规定的“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司老板小梦不理解,为什么只能结转三年呢?为什么限额是利润总额的12%呢?为什么我做了好事儿,还不能全额扣除呢?为什么呢??????

    口袋喵:税法,要保证国家税收….否则我们庞大的财政支出从哪里来呢?具体规定,也是经过专(砖)家们研究的。作为企业老板,要对未来的经济形势和经营状况有预判和预算。公益和慈善也不是看钱多,其实公益和慈善就在我们身边。

    五、除了捐钱,还能捐啥?

    (1)除捐钱以外,还可以捐物资,捐服务。在税法上,我们把钱以外的资产叫做非货币资产。

    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其捐赠的金额。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例如:哆啦公司2017年,购买了一批字典和文具,通过青少年基金会捐赠给希望小学,市场上的价格5万元。则哆啦公司应向基金会提供从市场购入时的发票和清单,来证明这批字典和文具价值5万元,则青少年基金会向哆啦公司开具捐赠收据的金额为5万。

    口袋喵要提醒各位财务人员的是,外购商品用于赠与的,无论在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都是要视同销售的。

    (2)除了捐钱捐物,还可以捐股权。

    财税〔2016〕45号文件规定:

    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45号文件中所说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股权时实际支付的成本对价。

    例如:哆啦公司与其他合伙人2015年投资成立B梦公司,成立时每股1元,哆啦公司投入了100万元货币,取得100万股。2017年5月引入了新的投资人,以每股3元的价格对B梦公司进行了增资。2017年12月哆啦公司决定将自己持有的B梦公司的股权捐给红十字基金会。则哆啦公司捐赠B梦公司股权的捐赠形成的股权转让收入为100万元,股权转让所得(收入-成本)为0。也就是说以股权对公益性团体进行捐赠,对应股权转让所得为零。

    上述的例子,如果发生在45号文件出台之前,哆啦公司捐赠形成的股权转让收入是按300万元确认,因为同期的新的投资人增资的价格为每股3元,也就是哆啦公司持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100万股×3元);股权转让所得200万元。捐赠支出也为300万元。假设哆啦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则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20万元(1000万×12%),超过的部分180万元(300-120)不得税前扣除,要调增所得额,对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5万元(180万元×25%)。因此就造成了对于捐赠人的不公平。这也就是著名企业家曾经吐槽的捐赠还要缴税的原因之一。

    45号文件确实解决了很大一部分企业捐赠股权还要缴税的困扰。当然45号文件改为捐赠支出和股权转让收入按历史成本计算,是否就不会导致再交企业所得税了呢?也不是!别忘了无论公益性捐赠的是钱、物还是股权,其捐赠支出的税前列支限额都为利润总额的12%,超过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3年税前扣除。

    假如哆啦公司将B梦公司的股权赠与了员工大熊,虽然也是捐赠,但这绝不是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的范畴。则会涉及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有股份支付等一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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