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热点问题集锦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是否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根据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报说明,“出口免税”一栏,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不填写此表,只需要填写主表第13、14栏即可。

2、广告公司拆除建筑物上的广告牌属于什么服务?
答:拆除建筑物上的广告牌按照提供“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3、财税〔2016〕140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对于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有无明确的时间段,是国土局将联合体转到项目公司的时点,保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还是项目公司自始至终就必须保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时,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4、外地企业收到很多从北京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上面的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是空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是否可以出具给该企业官方的证明或者文件来证明该种发票可以正常使用?
答:无需开具证明,可正常使用。

5、如果还未取得对方纸质发票信息,但是已经在发票查询平台可以查询到该发票信息,是否可以抵扣?
答:纳税人必须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才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或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勾选。

6、企业已经三证合一,没有在国税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但是在海关已经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正常比对抵扣吗?
答:可以抵扣,关于三证合一新旧号码关联不对问题,征管已在系统中设置专有功能。

7、开具发票时,公司名称可以使用英文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8、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9、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备案?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答:需要备案。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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