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所得税—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问题终于明确啦!

 

新版2017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增加了一行内容“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也增加一行“党组织工作经费”。

下面口袋喵分别带你看看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党组织工作经费?

一、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2017年9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文件中规定: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列支的限额: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二、非公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文件中规定: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列支的限额: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特别注意: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不同的是,非公企业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如果超过了年度工资总额的1%,是不能结转下一年度的。(不能结转!不能结转!不能结转!)

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使用范围包括: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及设施等。

三、事业单位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324号),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党政和行政机关的,但是文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因此这个文件中没有对党组织经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总额的限额有规定。但是对党建活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了具体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第十条 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四)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大家看到上面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实体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有三个不同的文件规定。但是无论如何,在党组织工作经费是否能税前列支、列支标准以及列支范围都有据可查了。

口袋喵投身工作十几年,关于党组织经费的问题不知纠结过多少次。推开我们的任意门,看看前几年,全国各地对于党组织经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都有不同的说法。口袋喵的客户(国有企业)也曾经在被北京市国税局稽查时,对该企业列支的党组织经费作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进行纳税调增并补缴税款。

现在终于有文件可循了,在这个问题上,企业终于可以依法纳税了。

最后,口袋喵还想啰嗦一下~~~

1. 无论是哪种经济实体,列支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前提是,建立党组织。至于如何建立党组织,请小伙伴们询问一下中共中央组织部。

2. 企业党组织应建立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制度,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经费收支情况。

3. 从实务上看,实际开支党组织经费时,除了必须的合法发票以外,还应该在支出审批单上注明党组织工作项目等证明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内容,必要时还应该保存党组织工作的文字记录及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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